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热网建设应首先考虑采用直埋管道的敷设方式。
  第二十六条 热力管网与热用户的连接方式需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五、热电厂(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调查现在和将来发展的用电负荷,及当地电力系统的供电情况、小火电的现状等。
  第二十八条 调查现有的和规划建设的水电站与火电厂装机容量、水火电比重以及丰水和枯水季节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根据“以热定电”的原则,确定热电厂(站)的运行方式。

六、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第三十条 供热规划中建设的热电厂(站)、现有电厂改造供热或装供热机组、锅炉房、余热利用、热网管道和热力站等项目,需进行投资估算。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计委规定进行年节煤时和年节约吨标煤净投资的估算。
  第三十二条 提出分阶段实施供热规划的进度和投资,估算投资回收年限。
  第三十三条 进行综合效益分析。体现出现全社会投入少、产出多,综合效益好。

七、环境评述

  第三十四条 调查当地大气、水体的环境现状,提出改善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制定颁发的法规、规章。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确定分阶段实现供热规划后,改善环境的状况。
  第三十六条 积极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除尘效果好的设备。研究当地灰渣综合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 对实现供热规划后的城市环境,进行综合评述。

附二:
             城市供热规划内容深度

第一章 概述

  一、城市概况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