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和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对比,找差距,明确赶超目标,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特别是厂长(经理)要增强管理意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依靠全体职工,发挥综合管理的作用,把经营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活动的组织与推进
各级经济主管部门要重视企业管理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开展“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管理的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综合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提出“活动”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同统计、财政、审计、质量、劳动等部门,并充分发挥各有关社会团体和研究单位的作用,共同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规划和实施方案,请于今年7月底前报国家经贸委企业司。
(二)发布国内外各行业的先进技术经济指标,引导企业明确奋斗目标。今年7月底前,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可发布去年各行业国内先进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还可同时发布国际同行业具有可比性的先进技术经济指标;各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有条件的,可试行发布本地区各行业先进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企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要按国家统计系统数据,不需再到企业中去检查,增加企业负担。各有关方面要继续研究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的企业管理规范,研究科学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指标体系。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活动”的宣传工作,大造加强企业管理的声势。要及时发现“活动”中好的典型,总结宣传他们的经验和成效,在各地区、各行业中树立学习的榜样,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对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信息跟踪进行督促,也可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咨询,帮助其整改。整改无效的,属于领导班子问题的,要采取组织措施;整改无望的,应调整组织结构,直至依法破产。
(四)各地区、各部门应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直接联系单位,注意吸取企业反映的意见,随时改进工作,以保证“活动”的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将采取片会、座谈会、办研究班等形式,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指导。建立定期总结和汇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国家经贸委作一次书面报告。
四、“活动”成效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