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宣传、培训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决定,“八五”期间,每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工作,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有所增强。通过表彰和奖励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了职工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的自觉性。节能培训形成网络化、制度化。“八五”期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0期,培训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8080人次。中日政府合作的大连中国节能教育中心,举办培训班7期,320人次。
9.中介组织作用得到发挥,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有所增强
“八五”期间,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在原全国节能情报网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节能协会,还组建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有些地方也成立了相应的协会组织。协会在开展宣传、培训、信息传播、技术推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95年底,全国已有节能技术服务(监测)中心200多个,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推广,信息与技术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有所增强。
10.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
“八五”期间,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有关国家政府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如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一期“工业节能”项目;与全球环境基金(GEF)和世行联合开展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利用日本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建设了世界一流的大连中国节能教育中心。
(二)基本经验
1.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
2.坚持政策导向,加强宏观管理,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3.坚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加强企业内部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管理,形成企业自主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机制。
4.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结构优化和升级,重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提高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这是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手段。
5.坚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相结合,通过节能降耗,减少废弃物排放;通过综合利用治理工业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必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八五”期间,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很有地方特色,对推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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