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1号-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03年8月26日 实施日期:2003年8月26日)废止关于暂停审批报刊增期、扩版、增刊的通知
(新出报(1995)1138号 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政治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近期,各地不少报刊社纷纷申请扩版、增加刊期。考虑到在今年新闻纸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很快的情况下,报刊扩版、增加刊期,会进一步加剧纸张供应紧张的局面,影响到报刊的正常出版。为了保证全国报刊的正常出版发行,现就报刊增期扩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报纸增期、扩版和期刊增刊的申请,各地一律暂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