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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部关于组织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12.补偿费征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是直接影响征管工作效果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以较大的精力抓征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部将主要培训省级和部分资源较多,收费额在五百万以上市(地)、县征管部门的负责人员;省级地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市(地)、县级征管部门的负责人员和其他征管人员。部、省两级,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年终进行检查总结。
  13.部矿管局会同财务司、教育司组织有关人员尽快组织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讲授提纲》、《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指南》、《矿产资源补偿费重要文件选编》、《矿产资源补偿费财会知识讲解》以及《矿管行政执法问答》等培训教材的编印,并录制教学录相带,以供基层进行培训所需。
  14.实行征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制。计划从1995年—1996年经过两年时间的资格培训,基本实现征管人员的持证上岗。凡未经专门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通过征管人员资格考试,没有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征管工作。对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工作不称职者,应将其调离补偿费征管岗位。有关资格条件和考试题目分别由地矿部有关司局会同各省(区、市)地矿厅(局)统一制定。
  (四)加强工作研究,坚持抓典带面
  15.补偿费征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开始就应紧紧抓住“150号令”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覆盖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对策。近一时期,应重点放在如何能将补偿费收上来;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的调整;征收补偿费的各种手段及其运用;各级征管机构建设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以及如何通过补偿费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问题上来。政策性研究要着重解决补偿费征管机关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基层矿管机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政策性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16.解剖麻雀,抓典带面是矿管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要作为指导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点上的情况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把面上的情况放到点上特定的环境中去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以及通过总结点上的和典型性的经验来推动、指导面上的工作,这样既可以收到良好的工作成效,也可以培养务实、深入、不尚空谈的优良工作作风。部将在这方面先抓一批分大区、分矿种,有代表性、有侧重点的典型。各省(区、市)以及市(地)地矿行政机构也应该有自己的典型和样板。
  17.部、省乃至市(地)各级补偿费征管机构要从力量上考虑抓一批补偿费征缴大户,即补偿费征缴额在×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地区或矿区。必要时上级补偿费征管机构可通过派驻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组等形式直接督缴或巡回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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