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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的通知

 一、 端正经济工业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倾向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是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和企业存亡的大问题。产品质量不合格,坑害用户,危害人民,影响出口,破坏国家信誉,这是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的。确定发展速度,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提高经济效益,必须以提高产品质量为基础。 提高产品质量, 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战略任务。实行经济责任制,必须首先实行质量责任制。要在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的工作和产品质量状况,摆问题,找原因,订措施,真正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把提高质量放在突出地位。
 二、 层层把好质量关,坚决实行“五不准”
  各部门、各地区和所有企业,对生产、运输、销售、服务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切实做到“五不准”:(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也不得计算产量、产值;(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已公布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没有质量检验机构、没有质量检测手段,一律不准生产;(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对于违背这“五不准”的企业,要坚决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直至撤销职务和依法惩办。各级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检查“五不准”的执行情况,查出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生产企业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建立服务网,对不合格的产品实行退换制度。凡已出厂的不合格产品, 经工厂修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用户有权要求退货或换新,工厂应承担修理和运输费用。
 三、 深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大检查
  各部门、 各地区要把质量检查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所有企业都要自觉地认真开展自检,而不是消极等待上面来查。质量大检查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不耍假把式,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从今年九月份开始,实行国家监督性质的产品抽查制度,国家经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百个质量检测中心和检验所(站),每季度轮流抽查一百种左右重点产品(量大面广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市场紧俏的消费品,特别是药品、食品和重要的机电设备)的质量。抽样检查的方法要科学,可以在生产单位抽查,也可以在用户和流通单位抽查,以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抽查结果, 由国家经委每季度发布一次质量通报,并在报刊、电台公布,进行表彰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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