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技生产经营一体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发展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途径,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城市经济实力。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改革与发展步伐,通过产权制度、分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以及融资体系、社会化支撑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在开发区率先建立新的科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城市技术开发体系,大力培育和开拓技术市场,用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
--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综合优势,组织科技人员进入城乡经济主战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建立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和科技风险投资机制,保证科技投入的稳定持续增长。
--全方位地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创造一批国际化的科技集团公司,加速城市经济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
--改革科技人员管理体制,通过开放科技劳务市场和探索新的分配机制,努力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一支又红又专的科技大军。
--建立起强有力的城市科技经济配套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宏观调控机制。
会议对今后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八五”期间,试点城市要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开放的有利环境,特别是多年来改革和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广泛吸取和借鉴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锐意进取,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具体要求是:
(1)超前试验,勇于开拓,改革步伐要快于全国。试点城市要具有强烈的超前意识,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凡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就要放手试验。超前试验的条件,首先要靠自己创造。凡市一级职权能够办的,要克服一切阻力去办;市一级职权难以办到的,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指导与帮助。
(2)责权到位,综合配套,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市的配套改革方案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科委、体改委为主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予以配合。切实把科技、经济配套改革作为加速改革和发展步伐的重要途径和内容。要根据各市的特点,选择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试验,并注意总结经验。
(3)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便于考核验收。试点城市在已有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制订“八五”期间科技经济体制配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将对试点城市科技经济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八五”末期,将按各市试点方案统一组织验收,并向全国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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