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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印发《1997年--2000年煤炭工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1997年
 -2000年煤炭工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1997年4月30日 煤人字(1997)第228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有关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
  现将《1997年-2000年煤炭工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997年-2000年煤炭工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全面提高煤炭工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专业结构,使之更加适应煤炭工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煤炭工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此,根据中共中央《1996年-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组部、国家经贸委《“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精神,并结合煤炭工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完成煤炭工业“九五”奋斗目标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加强煤炭工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德才兼备、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煤炭工业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
  把学习理论与研究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新的形势和任务,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提高领导水平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培训与使用相结合
  坚决克服培训与使用脱节的现象。一要按需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优先选派有培养前途的骨干参加培训;二要选择适当内容,讲求实效,增强实用性;三要严格培训考核,把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要坚持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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