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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化工地质工作计划管理若干规定

  在反对大计划、高指标的同时,应制止有意压低国家计划任务,提高财力、物力指标等错误作法。
  (六)制定计划必须讲求地质经济效果,合理部署地质工作,搞好成矿预测和选区选点,对富、近、浅、易的矿床要优先安排,努力提高找矿效果。每一个地质项目的上马、下马,事先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能草率定案,以免造成失误。
  二、化工地质工作计划的管理体制
  (一)计划的分类:地质工作计划、按计划周期分,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按内容分,包括地质工作计划、人才培养和职工教育计划、物质供应计划、劳动工资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按管理体制分,包括国家计划和基层计划。
  各类计划之间必须互相衔接,协调一致,保持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稳定性、连续性。
  (二)地质工作的长期计划是指十年或十年以上的计划,中期计划主要是五年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是年度计划。
  五年计划是地质计划体系中的主要环节,应在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了解化学矿山建设对化工地质工作的要求,并对计划的重要战略任务、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级进行编制。
  五年计划主要确定以下各项内容:
  1.对国民经济中化学工业矿产资源开发有重大影响的地质工作任务。
  2.全国各省(区)市化工矿产地质工作的基本布局。
  3.需要研究解决的有关重大地质科研课题。
  4.职工队伍的发展规模及现有职工队伍的调整。
  5.主要技术装备的发展方向及更新改造的设想。
  6.基本建设规模、投资方向、重大建设项目。
  7.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及实现计划的重大措施。
  (三)地质工作年度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计划年度人财物的可能,组织好当年地质工作任务和人财物的平衡,制定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措施。
  (四)地质工作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体制。今后部在管理年度计划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中长期计划的管理,地质勘探公司除配合部搞好中长期计划外,以管好基层单位的年度计划为主。基层单位在保证完成国家中、长期计划目标的前提下,管好年度、季度具体实施计划。
  (五)下列关系到地质工作全局的计划任务和计划指标,由部管理:
  1.主要地质工作项目及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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