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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桥隧建筑物大修管理办法

  一、年度分季计划,由铁路局(工务处)根据批准的年度大修任务编制,并下达大修队(段)。大修队(段)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季度计划,按照铁路局规定的期限提出材料申请、要车和施工封锁计划等。
  二、季度分月施工组织计划,由大修队(段)根据铁路局(工务处)下达的季度任务编制,报送铁路局批准后执行,并需每月向各分队(段)和工班下达任务。
  三、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由大修分队(段)或会同工班编制,经大修队(段)批准后执行,并须在月末前下达各工班。
  四、日间作业计划,由工班长(或施工领导人)根据分队(段)下达的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和进度情况编制,并于每日上工前向工人宣布,使任务落实到个人。
  第28条 每件大修工程开工后,大修队(段)应即向工务处提出开工报告。为了及时和正确的掌握桥隧大修进度,分队(段)应每日向大修队(段)报告工程进行情况及完成进度。大修队(段)和工务段(包括委托与承包单位)每月初向工务处以书面报告上月进度,工务处汇总段、队(段)进度(包括委托与承包单位)以书面向铁道部报告上月桥隧大修进度。
  第29条 桥隧大修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中切实按设计文件、工务规则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保证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30条 大修封锁施工工作,必须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施工组织准备和检查,特别是重大复杂的封锁工程施工,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施工步骤、封锁时间、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详细向职工交底,使职工心中有数,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保证安全正点,质量良好的顺利进行。
  第31条 每日施工的主要情况,如工作内容、安全、质量、使用材料、施工方法以及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工地负责人应详细记载在施工日志簿内。技术复杂的大修工程,如打桩、喷锚、压浆及灌筑水中混凝土等,还应有专门的施工记录。
  第32条 工务处应在每年下半年根据一年来桥隧大修工料定额的实际分析,并结合以往统计及劳资部门实地查定资料,会同大修设计组和大修队(段)进一步研究分析桥隧建筑物各单项大修的工料定额及工程单价,报送铁路局审查批准后,作为编制下年度大修计划和设计预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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