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部关于协助聋哑人就业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劳动人事部关于废止一批规章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86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1986年12月10日)废止(原因:自行失效)

劳动部关于协助聋哑人就业的通知
 (1956年7月7日 (56)中劳配字第0352号)


  兹将中国聋哑人福利会6月26日(56)聋福字第0071号关于聋哑人请求就业问题的函转给你们。我们基本上同意该会意见。希各地劳动部门对于请求就业聋哑人,尽可能为他们介绍适当的工作。各企业、事业单位有适合聋哑人能做的工作,亦不应该借故拒绝录用。

附:        中国聋哑人福利会致劳动部函


  我会今年2月成立以后,陆续接到各地聋哑人要求就业的来信,他们申述自己失业的困难,要求就业则遭到有关部门的拒绝。据我们了解,他们之中有许多是具有一定的专长或文化程度的。如四川南充聋人周达英担任过家庭教师及初中教员;江苏松江聋人姚建雄有艺专文化程度,擅长素描、水彩、油画,能做美术方面工作;重庆聋哑人谢征沛曾在聋哑学校学习,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和某教授学习绘图工作约二年,这些人都找不到工作,目前聋哑人失业现象是相当普遍的。
  据一部分聋哑人反映:聋哑人失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地劳动部门不重视聋哑人就业或拒绝登记介绍工作。如北京宣武区劳动科招收青年学徒工人,聋哑人陈大峻前往登记,就被拒绝登记;桂林聋哑人谬文谆来信说,1953年向桂林市劳动局申请介绍工作,该局告诉他说“各企业机关都不用哑人,无法介绍”;杭州聋哑人孙居发到劳动局要求工作,该局的同志说:“聋哑人不方便,我们不能替你介绍工作,你可以自己去找吧”!这类情况在各地发生颇多,因而造成很多聋哑人的失业现象。
  诚然,聋哑人是有一定缺陷的;但是除开需要专门听力的工作外,其他智力与体力的发展,聋哑人是完全和正常人一样的,正常人所能做的工作,聋哑人也同样可以做。据我们实地了解,在石景山钢铁厂的聋哑职工中,如铸造部模子工李宗德,评选为模范小组组员;韩玉茹系聋哑学校毕业生,现任铸造部技术组练习描图员。又第二机械工业部打字油印员聋哑人靳开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这说明聋哑人只要有适当的工作,是可以发挥一定工作效率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