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自办基础教育:反映企业自办的中小学数量、教职工人数,以及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教育经费等情况。
7.企业自办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企业自办医院(不包括保健室、医务室、卫生所等)的数量、职工人数,以及企业当年实际拨付给这些机构的经费等情况。
8.企业本年支出的社会性其他费用:反映企业本年支付的城市建设及增容费、城市环保及绿化费、捐赠、赞助等社会性其他支出项目。
9.职工人数:
(1)年末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末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2)年末在编职工人数:反映年末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初和年末在编职工人数的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年初在编职工人数+年末在编职工人数)/2。
(4)年末财会人员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在岗的专职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5)年末离休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已办理离休手续的职工人数。
(6)年末退休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人数。
(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参加基本养老统筹的年末职工人数。
(8)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年末职工人数。
10.工资及福利:
(1)全年应发工资总额:指全年应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本年发生额填列。
(2)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指企业本年度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
其中“各种奖金”单独列示,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按有关规定计入职工工资总额的各种奖金。
(3)计税工资总额:反映由财税等部门核定的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费用。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按核定的全年工资基数及本年新增效益工资等情况填列;未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按当地税务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幅度内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填列。
(4)年末工资储备余额: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工资储备年末余额。
(5)核定的工挂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反映经劳动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核定的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
(6)工挂企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反映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本年度按照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数额。
(7)本年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反映企业本年度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
(8)本年支付的医药费:反映企业本年实际支付的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其他各类人员的医药费。其中:“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单独列示。
11.企业下岗职工情况:
(1)年初、年末下岗职工人数:反映年初(末)档案关系在本企业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尚未到期的人员实际下岗人数。其中:“签订协议人数”单独列示,反映已经与企业签订下岗协议的下岗职工人数。
(2)发放基本生活费的累计下岗职工人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下岗职工人数全年累计数。
(3)再就业中心全年实际发放的下岗职工生活费:按实际发放数填列。
(4)代缴社会保险费:反映再就业中心本年代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
12.注册资本:按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数额填列。
13.占用的土地面积: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临时租用的厂房、办公场所等。其中企业已购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在“购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中单独反映。
(三)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1行=(3+4+5)行;1行=(7+8+10+11)行;8行≥9行;13行≥14行;15行≥(16+17)行;18行=(19+26+29)行;19行=(20+21-22+23+24-25)行;26行≥(27+28)行;29行=(30+32+33)行;30行≥31行;42行=(35+36-40)行;36行=(37+38+39)行;40行≥41行;42行≥43行;54行≥(55+56+58+59+60+61+62+63)行;56行≥57行;70行≥71行;85行≥86行;95行≥96行;102行≥103行;105行≥106行;107行≥108行;113≥114行。
2.表间关系:1行=会年企01表30行年末数;54行=会年企02表17行本年实际数;64行=会年企02表18行本年实际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指标表〔会年企附0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及国有股股利分配和收缴等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填列。
(三)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公司股本年初数: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1月1日的公司总股本数。
(1)非流通股:指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①国家股:指所有国家股持股单位拥有的公司股本数。
②国有法人股:指所有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拥有的公司股本数。
③社会法人股:指非国有法人单位持有的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④其他:指除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以外的,按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如尚未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等。
(2)可流通股: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①A股:指在国内二级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
②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在国内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专供境外投资者以外汇进行买卖的记名式股票。
③H、N股:H股指由境内企业在香港公开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N股是指境内企业在纽约公开发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场的股票。
2.公司净资产年初数:指年初公司净资产账面余额。
(1)国家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国家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2)国有法人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3)社会法人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社会法人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4)A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A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5)B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B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6)H、N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H、N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7)其他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其他类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3.国有股股本本年增减情况:指公司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本总数在当年增加和减少的情况。
(1)增加数:
①认购配股:指在股份公司配股时,国有股股东认购配股所增加的数量。
②资本公积转增: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的国有股股本数量。
③利润送红股: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当年利润所送红股。
④其他:指以其他方式增加的国有股股本数,如收购其他类别股东所持有股份,使国有股股本数量增加以及公司增资扩股时国有股股东出资增加股份等。
(2)减少数:
①转让股权:指国有股持股单位当年将其所持有股份转让给非国有股持股单位后国有股减少的数量。
②其他:指其他形式减少的国有股股本数量,如公司回购国有股等使国有股股本减少的数量。
4.公司股本年末数: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其中国家股股本、国有法人股股本是指12月31日的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所拥有的股份总数。
5.公司净资产年末数:指公司净资产年末余额。
6.本年国有股配股实施情况:指公司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及转让配股权的数量。
(1)国有股应配数:指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应享有的配股权的数量。
(2)国有股实际认购配股数:指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认购公司配股的数量。
7.每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每股应分配的股利。
(1)国家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国家股每股应分配的股利。
(2)国有法人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国有法人股每股应分配的股利。
8.上年国有股股利实际收缴数:指国有股股东实际从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上年度股利数。
9.上年国家股股利实际收缴数:指国家股股东实际从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上年度股利数。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2行=(3+8)行;3行=(4+5+6+7)行;8行=(9+10+11)行;12行=(13+14+15+16+17+18+19)行;21行=(22+27)行;22行=(23+24+25+26)行;27行=(28+29+30+31)行;32行=(33+36)行;33行=(34+35)行;36行=(37+38)行;39行=(40+45)行;40行=(41+42+43+44)行;45行=(46+47+48)行;49行=(50+51+52+53+54+55+56)行;58行=(59+60)行;61行=(62+63)行;66行=(67+68)行;69行≥70行。
2.表间关系:12行=会年企01表89行年初数;49行=会年企01表80行年末数。
九、国有资产总量及保值增值情况表〔会年企附04表〕
(一)基本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应依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和有关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计算分析编制。
(三)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各栏指标的填列:
本表各栏反映企业国有资本及国有资本享有的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或有权代表政府的部门、机构投入企业形成的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企业形成的国有法人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数。其中: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应单独列示,在国有权益的“国家享有”各栏中除包括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外,还应包括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基金转入、土地估价入账、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国家拨付流动资本等政策因素形成国家独享权益数额。
2.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额:分别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属于国有的各项权益及其他国有资产之和。其中:
①年初、年末国有权益:指年初、年末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有实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属于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元投资主体性质的企业,“4、6、8”栏应按国有实收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例计算填列,计算公式为:
4栏=(资本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6栏=(盈余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8栏=(未分配利润-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新投资设立的企业年初国有权益按投入国有资本的数额填列。
②年初、年末其他国有资金:分别反映年初、年末由企业管理、使用但未列入企业所有者权益,其性质为国有的资金。包括股份制剥离的资产国家专用拨款、国家特种储备资金等。
(2)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反映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追加投入所增加的国家资本;国有企、事业单位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增加投入所增加的国有法人资本。
(3)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划出)本企业(单位)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或评估增(减):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重估或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5)清产核资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6)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7)资本(股票)溢价:反映由于资本(股票)溢价而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
(8)接受捐赠:反映企业当年接受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9)债权转股权: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将国有单位的债权转为投资而增加的国有实收资本。
(10)因发生潜亏而虚增:反映企业由于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等原因造成国有权益虚增的数额。
(11)所得税返还: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而增加的国有权益。
(12)补充流动资本:反映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5〕1号文件规定,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上缴所得税的15%返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本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13)企业经营活动增加、减少:分别反映由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而导致的国有权益的增加或减少。
(14)消化以前年度潜亏而减少:反映企业用当期利润来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而造成国有未分配利润减少的数额。
(15)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量(合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填列。
①单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合并)与单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计算方法一致,即:国有实收资本+国有实收资本享有权益+其他国有资金。
②集团企业的国有资产总量依据其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按上述公式计算。
③部门、地区汇总计算国有资产总量应剔除“国有企业(单位)法人资本”部分,即:国家资本+国有实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其他国有资金。
④当国有资产总额出现负数时,国有资产总量按“0”计算,以体现国家对国有资本负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