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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预防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的通知

  2.突出原因分析
  从技术上分析是地质构造没探清,原一九五七年地质报告对该区断层没有控清,对F19号断层只在地面进行槽探,深部没有钻孔控制。而在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明确指出本区断层多,F19断层附近是瓦斯大量积聚的一个特殊构造带。但没有打地质钻,弄清断层的确切位置和高压二氧化碳的赋存情况,也没有执行施工前打钻探测的预防措施,对掘进前方的状况就更加不明,而继续掘进,以致放炮诱导了断层区的积聚的高压二氧化碳和岩石的突出。
  二、预防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措施
  我国煤矿已基本掌握了煤和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在防治措施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对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还缺乏认识和防治经验,因而已发生过的三次事故都造成了很大损失。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故,现根据营城煤矿五井、窑街矿务局三矿发生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的情况和特点,参照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经验,提出暂行防治措施如下:
  (一)加强地质工作和二氧化碳的探测
  1.在煤田勘探和生产地质工作中,必须在探测地质构造的同时,探测沼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在建设矿井和开拓新水平时,都要测定煤层和岩层以及断层裂隙带中的二氧化碳(或沼气)的压力,并分析气体成份,以便确定有无突出危险。
  2.在矿井瓦斯鉴定和平时井下瓦斯检查时,必须同时进行二氧化碳鉴定和检查。对有二氧化碳涌出的矿井,地质部门要探测研究和分析二氧化碳的成因及来源的分布规律,技术部门要经常掌握变化情况。
  3.对有二氧化碳(沼气)喷出或岩石(煤)与二氧化碳(沼气)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清断层褶曲的确切位置,探清二氧化碳压力和高压瓦斯区域,坚决禁止在地质不清,瓦斯压力不明的情况下掘进。
  4.凡矿井发生过一次二氧化碳喷出或突出的矿井,均做为二氧化碳喷出或突出的矿井,并制订防治措施报省(区)煤炭局批准。
  (二)严密对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预兆的检测和观察
  1.岩石和二氧化碳突出预兆是:二氧化碳涌出时有嘶嘶声,底板积水冒泡,钻眼与炮眼喷雾;放炮后在巷道底板有一层雾状气体分布;二氧化碳浓度骤然增加;工作面空气温度降低,有凉、冷之感,嗅到碳酸气味;工作面工作人员发闷、头晕;巷道内有明显压力活动,如有片帮、底鼓或发生顶板岩石呈片状脱落以及煤岩倾出等现象。如在施工中发现上述情况之一,必须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紧急防治措施。
  2.凡有岩石和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掌握突出预兆,发现有危险时,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井)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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