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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D.1.6 每个废石场、卸矿仓、转运站的作业处各设一个测尘点。
  D.1.7 每一个独立风源设一个测尘点。
  D.1.8 溜矿井的倒矿和放矿处分别设测尘点,采样位置在距倒矿或放矿处5~10米的下风侧。
  计量房、移动式空压机站分别设一个测尘点。
  保养场、材料库、卷扬机房、水泵房和休息室等处,均应分别设一个测尘点。
  D.2 采样位置
  D.2.1 电铲、钻机、铲运机、车辆等司机室内的采样位置,设在司机呼吸带内。
  D.2.2 钻机外的采样位置,设在距钻机3~5m的下风侧。铲运机外的采样位置,设在距铲岩处1.5~3m的下风侧。
  台架式风钻凿岩的采样位置,设在超工人操作处1.5~3m下风侧。
  D.2.3 电铲外的采样位置,设在电铲铲斗装载和卸载中点的下风侧。铲斗容积为1立方米者,测点距中点15m左右:3~5立方米者,20~30m;大于8立方米者,为30~40m。
  T—2G、T—4G等装岩机及人工挖掘工作面的采样位置,设在距挖掘处1.5~3m的下风侧。
  D.2.4 机动车辆以外的其他运输作业的采样位置,设在距转运点或落料处1.5~3m的下风侧。
  工作台阶路面,永久路面的采样位置,设在扬尘最大地段的下风侧,距路面中心线5~7m处。
  D.2.5 二次爆破凿岩区的采样位置,设在距凿岩处3~5m的下风侧。
  D.2.6 废石场、卸矿仓、转运站的采样位置,均设在卸载处的下风侧。其距离为:人力卸料,3~5m;30t以下机车拖运,5~10m;30t以上机车拖运,15~20m。
  D.2.7 独立风源的采样位置,设在采场的实际上风侧,而且不应受采场内任何含尘气流的响根。
  溜矿井倒矿、放矿作业的采样位置,设在距井口5~10m的下风侧。
  计量房、移动式空压机站、保养场、水泵房等场所的采样的位置,设在工人操作呼吸带高度。

附录       车站、码头、仓库产尘货物搬运

         存放时测尘点和采样位置的确定(参考件)
  
  E.1 测尘点
  E.1.1 车站、码头、仓库、车船等装卸货物作业处,分别设一个测尘点,皮带输送货物时,装卸处分别设一个测尘点。
  E.1.2 车站、码头、仓库存放货物处、分别设一个测尘点。
  E.1.3 人工搬运货物时,来往行程超过30m以上者,除装卸处设测尘点外,中途设一个测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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