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定[失效]

  内贸系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干部要就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和纠正。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突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三、认真进行专项清理治理工作
  内贸系统各级行政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行政机关办经济实体、乱收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认真进行清理和治理。
  (一)内贸部门为适应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和分流人员需要,经批准可以组建成立公司,但必须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原机关彻底脱钩。对“挂靠”的企业,也要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对机关分流人员新组建的公司,在开办初期确有困难的,可以给以一定的扶持,但要制定具体办法,限期过渡,引导公司尽快进入正常运营。
  (二)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是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都要立即纠正,并将结果予以公布。对于不认真清理治理的部门和单位,一旦查出,要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单位对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以来公费出国(境)情况要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办发〔1993〕16号文件《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要求处理。今后,凡是一般性考察学习和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停下来。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出国(境)培训的团组和人员。党政机关干部不准索要、挤占企事业单位的名额搭车出国(境),因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项目确需随企业团组出国(境)的,要严格审批,经费由机关开支。
  四、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内贸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特点是以商品谋私,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根据群众反映,当前要着重抓以下几个问题:
  (一)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危及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
  内贸管理部门和经销企业,要把打击和防范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作为一个重点来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做出努力。一是内贸企业要在进货和销售两个环节上加强商品质量检验,严把质量关,建立谁进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进货销售质量管理责任制。二是要坚决打击故意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对私拿回扣,故意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尤其是对故意经销假冒伪劣农药、化肥这种坑农害农的行为,一经查出,要从速从严处理。三是凡查出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地区性或全国性的各种先进称号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已取得这些称号的,要立即取消。四是在大型零售企业和其他大型内贸企业中,要抓紧对售出商品质量实行“先行负责”的办法,在有条件的中小型内贸企业,也要逐步推广这种办法。五是各级内贸部门要加强商办工业的质量管理。只有把好产品生产质量关,才能有效地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六是各级内贸部门要与生产主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新闻宣传等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认真抓好《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