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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实施《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失效]

  应建立行之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主要规章制度有:
  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3.供血浆者管理制度。
  4.供血反应处理及报告制度。
  5.单采血浆质量管理制度。
  6.采血、供浆及血浆报废制度。
  7.设备档案及维修制度。
  8.工艺卫生、环境卫生、消毒灭菌和污物处理制度。
  9.包装材料、标签验收、领发及仓库管理制度。
  10.工作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附件1:     单采血浆站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




   体重磅秤     体检床         体温计
   血压计      听诊器         韦氏比重计
   清洗消毒设备   高压灭菌设备      大容量低温离心机
   微量振荡器    微量加样器       水浴箱
   采血床      酶联免疫测定仪     血液计量秤或天平
   血袋振荡机    高频热合机       输液架
   分浆挤压板    普通天平        洁净工作台(100级)
   4℃冰箱     低温冰箱(-20℃)  分光光度计
   电泳仪      PH测定仪       培养箱(22℃、37℃)
   直线电话     焚烧炉或毁形器     室温温度计
   药品柜

附件2:       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

  1.总则
 
 1.1 为确保血液制品质量,保证供血浆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制品使用者的安全,供血浆者每次采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
  1.2 供血浆者体检及化验应以本采供血单位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一周。
  1.3 供全血者与供血浆者须严格区分。
  2.供血浆者体检标准
  2.1 年龄: 20~50周岁。
  2.2 体重: 男≥50kg,女≥45kg。
  2.3 血压:  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
       或:  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2.4 脉博: 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2.5 体温正常:
  2.6 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以上。
  2.7 皮肤粘膜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四肢皮肤无Kaposi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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