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工作“八五”计划要点
(1992年6月4日 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全国残联发布)
“七五”期间,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和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了卫生、民政、公安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使我国的精神卫生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据1990年统计,全国县和县以上精神病院444所,其中500张病床以上的有24所。全国精神病院和精神科总病床数已达93,471张,精神科医师11,570名。公安部门组建安康医院19所,床位5,300多张,共收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25,000多人次,使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率明显下降。民政系统精神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现有精神病院124所,2.5万多张病床,收养“三无”精神病人2万多人。
1986年全国第二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和1990年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城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从精神病院,扩展到综合性医院、基层卫生机构乃至学校、工厂和社会。大多数医学院校建立了精神医学教研室、教学基地。医学心理学已列入教学计划。部分院校开设了精神卫生、行为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国家组织了包括精神残疾在内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一批科研项目获得部或省市级嘉奖。中华神经精神科学会分设了儿童、司法、老年学组和《分类和诊断标准》工作组。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分设了医学心理、心理治疗和特殊群体心理卫生专题委员会。各学术团体和各地的学术活动相当活跃。同世界卫生组织及世界各国的学术交往和合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不仅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对于社会的安定,家庭幸福,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精神卫生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国人口众多,精神疾病患病率高,但专业人员和设施均远不能适应任务的需要。全国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农村,特别是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还得不到必要的精神卫生服务。如西藏自治区尚无精神病院,全国尚有16个省、自治区没有公安机关管理的安康医院。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精神卫生事业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在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变革中,由于社会发展加速,生活节奏快,竞争机制介入,价值观念和家庭结构改变等,造成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的因素不断增加。“七五”期间的调查表明: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心理适应障碍相当普遍,酒和药物依赖问题增加;随着人口逐渐老龄化,老年痴呆等老年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心身疾病的患病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根据我国精神卫生的现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出“八五”期间精神卫生工作发展计划要点。
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