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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颁发丙型肝炎诊断试剂暂行标准和参考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颁发丙型肝炎诊断试剂暂行标准和参考品的通知
 (1992年8月26日)


  为了进一步调查我国的丙肝流行情况、开展丙肝防治和研究,我国急需高质量的丙肝诊断试剂(相当于国际第二代水平)。为评价丙肝试剂的质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通过大量样品的筛查,国内外丙肝试剂的反复验证,对比分析提出了评价丙肝试剂质量的参考品和暂行标准,现批准颁发。
  希你们转发各有关单位,按此标准,加速丙肝试剂的研制、报审和批准后的规范化生产、使用。

附件:   丙型肝炎抗体(抗HCV)诊断试剂的质量标准


  1、抗HCV ELISA试剂
  特异性:对10份抗HCV阴性参考品的反应不得有假阳性;
  敏感性:对10份抗HCV阳性参考品的反应不得有假阴性。对敏感度系列参考品的检出滴度:S1≥1:16,S2≥1:128,S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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