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属单位申办企业审批程序
(1992年11月18日 卫生部发布)
根据卫生部党组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八日第12次会议决定,现将部属单位申办企业审批程序明确如下:
一、分级原则:部直属企业为一级企业,下设的分公司、子公司为二级企业。部属事业单位开办的企业为二级企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开办的企业为三级企业。
二、审批权限:一级企业由国务院经贸办审批:二级企业由部主管部门审批;三级企业由主管单位审批,报部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归口审批部门:根据各单位申报企业的种类,由部计财司会签各有关业务司局提出意见,部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办理批复手续。
四、审批内容:各申办单位的主管部门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部主管部门提交开办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组织章程。
五、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