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规模化养殖用地是否列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批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规模化
 养殖用地是否列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批复
 (1997年10月10日 国土批〔1997〕109号)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规模化养殖用地是否列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家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管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耕地。规模化养殖业用地不属于种植业用地,一般占地面积较大,且系在地面营造建筑物使原土地条件难以恢复。此类用地应参照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该类建设所需用地应尽量安排利用非耕地,如确需占用耕地,也须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委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中确定的批准权限,报国务院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