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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一九九四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1.按《公司法》规范的企业填哪类报表?按《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有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企业的国有资产及权益应汇入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汇总报表中。其中以国有法人资本的形式投入到这两种企业的,不应做为国有资产汇总。
  2.“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等于净利润除以所有者权益。当某些行业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同时为负数或其中之一为负数时,这一行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则不必计算和填列。资不抵债企业和亏损企业均不需计算该指标。
  3.需要更正的几个地方。
  (1)国有(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汇总报表国资企汇01—04表及国资企汇附表行业中的“水利”改为“水产”。
  (2)国资企汇01表编制说明中,未分配利润(8栏)未弥补亏损“并用‘—’号表示”改为“不用‘—’号表示”。
  (3)国资企汇04表编制说明中,工业总产值(9栏)“反映国有工交部门、企业工业总产值”改为“反映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其他行业可填“×”。
  二、事业行政单位报表
  1.固定资产基金小计(3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科目“固定资产基金”期末余额填列。
  2.固定资产原值小计(4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结存类科目“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填列。
  3.折旧(5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事业周转金(8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各种周转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如“事业专项周转金”、“事业储备周转金”等。
  5.其它流动资金(9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经费包干结余”、“经费暂存”、“结余”、“收益”等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科目累计余额分别与“经费支出”、“预算外支出”科目累计余额期末对冲后的余额相加之合填列本栏。
  6.专用基金(11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专用基金收入”科目的明细科目“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折旧基金”的期末余额填列。
  7.其它专用基金(12栏):应根据各单位资金来源类“拨入专项资金”科目累计余额与“专项资金支出”累计余额对冲后的余额以及住房基金的年末数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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