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充分认识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资产评估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制度改革而出现的新兴事业,是公证性的社会服务行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按照国务院91号令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
《施行细则》办事,切实加强资产评估工作。
二、要按照规定的评估范围抓好资产评估工作
按照国务院91号令及
《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凡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联营、出售、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清算、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的租赁、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境外投资、组建企业集团、产权登记中资产的划拨转让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评估的情形,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各有关部门在进行上述有关业务事项审批时,要把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作为必备文件。未进行资产评估的,不得审批。
三、要严格股份制改组中的企业资产评估工作
国有企业改组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前,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拟改组为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必须委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其资产未经评估或资产评估结果未按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授权部门不予办理股份制企业的设立审批手续。
四、要认真进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资产评估
企业单位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与外商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或向外商出售资产,必须对中方投入的资产按规定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一般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进行,并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中方投资作价的基础。已开办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单方面以现金增资或扩股时,要先对合资企业的原资产进行评估,重新确定投资各方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企事业单位以实物资产到境外投资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出境前需进行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