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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十七日 计价格〔2000〕17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与用水严重浪费现象并存。水价机制不合理,水价偏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对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要求,我们会同水利部和建设部制定了《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

附件:     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


  水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我国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水资源浪费现象又十分突出。水价过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对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价及供水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长期以来,水没有真正作为商品来看待。水利工程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城市水价构成中,主要只考虑了净水成本补偿,对供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成本补偿不足。水价没有建立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的机制。两部制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等促进节约的水价制度在水利工程、城市供水中未普遍推广使用。
  (二)供水管理体制不合理。农业灌溉斗渠(国有水利工程与农民集体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以上供水由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斗渠以下供水由乡镇集体组织自行管理,水费由基层管水组织或乡村干部按亩计收,计量手段落后,收费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由于农渠多为土渠,自然损耗率高,加之管理不善,这部分成本均由农民分摊加价,加重了农民负担。城市供水大多企业政企不分,管理薄弱,导致城市供水企业粗放经营,成本偏高,服务质量欠佳,自我积累能力差。供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后,供水管网年久失修,管网漏失率较高,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管网配套较差,严重制约城市的发展。
  (三)供水价格偏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普遍偏低,亏损程度严重。1999年中央水利工程干渠首供水价格平均每吨1.5分,每吨亏损1.8分左右;地方水利工程斗渠出口供水价格平均3分,每吨亏损1.7分。1999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生活用水价格平均每吨1.14元,总体上为保本经营,但部分城市供水亏损。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平均标准在每立方米0.2~0.3元,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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