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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
 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二十六日 计办价格〔2000〕839号)


建设部办公厅:
  你部《关于请予批准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函》(建综函〔2000〕237号)收悉。鉴于你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是自收自支、依法纳税的事业单位,经研究,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费标准。城市规划师,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
  二、注册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注册证书费每人每证10元;执业证章收费,按实际制作成本加不超过10%的差率自行制定,差率部分用于支付制章损耗、邮寄费用。
  三、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组织报名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报我委备案。
  四、上述考试费、注册费、注册证书费和执业证章费由省级注册机构统一收取,并按规定比例上交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上交比例为:
  (一)考试费和注册费按收费标准的70%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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