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
      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0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15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6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