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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校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0年11月7日 建建〔2000〕254号)


  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从总体上看,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是好的,但少数地区和学校仍存在忽视工程质量、违反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不严等现象,有的校舍甚至存在重大隐患,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对此,建设部、教育部曾多次发布文件,强调并要求各级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经过各地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个别地区的学校特别是乡镇的中小学校舍建设因违反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不力等原因,工程质量事故仍时有发生。如今年4月,安徽省寿县板桥镇金汇小学因教学楼工程质量事故导致学生不得不在临时建筑内上课。陕西省子洲县子洲中学教学楼工程,今年4月投入使用后两个月,部分大梁就不同程度地出现裂缝,最宽处达1.5mm左右。由于陕西省政府及建设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才避免了严重的后果。今年7月14日,浙江省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内一临时校舍局部木屋架发生坍塌,造成8人被压,其中2名学生受伤的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应当指出的是,目前,由于多方面原因,全国中小学仍存有130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部分地区危房比率还有回升趋势。这些危房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防止因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恶性事故的发生,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学校校舍工程质量是一件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对玩忽职守、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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