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要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实行等级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教育部门组织信息技术的等级考试的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
附: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附: 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小学
模块一 信息技术初步
(1)了解信息技术基本工具的作用,如计算机、雷达、电视、电话等。
(2)了解计算机各个部件的作用,掌握键盘和鼠标器的基本操作。
(3)认识多媒体,了解计算机在其他学科学习中的一些应用。
(4)认识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道德和责任。
模块二 操作系统简单介绍
(1)汉字输入。
(2)掌握操作系统的简单使用。
(3)学会对文件和文件夹(目录)的基本操作。
模块三 用计算机画画
(1)绘图工具的使用。
(2)图形的制作。
(3)图形的着色。
(4)图形的修改、复制、组合等处理。
模块四 用计算机作文
(1)文字处理的基本操作。
(2)文章的编辑、排版和保存。
*模块五 网络的简单应用
(1)学会用浏览器收集材料。
(2)学会使用电子邮件。
*模块六用计算机制作多媒体作品
(1)多媒体作品的简单介绍。
(2)多媒体作品的编辑。
(3)多媒体作品的展示。
初中
模块一 信息技术简介
(1)信息与信息社会。
(2)信息技术应用初步。
(3)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4)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道德和法律问题。
(5)计算机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6)计算机的基本结构和软件简介。
模块二 操作系统简介
(1)汉字输入。
(2)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及发展。
(3)用户界面的基本概念和操作。
(4)文件和文件夹(目录)的组织结构及基本操作。
(5)操作系统简单工作原理。
模块三 文字处理的基本方法
(1)文本的编辑、修改。
(2)版式的设计。
*模块四 用计算机处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