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多次作出指示、部署。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总书记又着重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党上下,全国上下,必须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去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全国公安机关结合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以解决如实立案为重点,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公安机关上下仍然不同程序地存在,作风飘浮、不抓落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失职渎职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压缩各类会议。要坚持会议审批制度,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年度召开的各类会议要统一计划,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并尽可能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部署工作、表彰先进等会议,一般应当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召开。各地召开的工作会议、表彰会、比武汇报会或有关纪念活动等,一般不要邀请上级领导同志出席或题词、发贺信。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发放会议纪念品,严禁超出国务院规定的会议费标准使用会议经费或摊派转嫁经费负担。
二、进步精简文件,减少发文总量。领导同志的讲话未经党委集体研究一般不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已经以密码电报形式下发的文件不得重新印发;已经在公安报刊全文刊发的领导讲话、部门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等,一般不再印成文件下发;各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一般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要统一规划,大力压缩简报种类和数量,部、省两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只能办一种简报,确实需要增加的,要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和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地市以下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办简报。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报喜不报忧、不如实统计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大纠正统计不实工作力度。落实群众报案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今后要把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与经费、人员编制和工作奖惩挂起钩来。要进一步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重要情况和问题的,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现迟报、漏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