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户填报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中文名称:指境外企业(集团)或境内投资单位的中文全称。
2.注册地点:根据境外企业(集团)或境内投资单位实际注册国别和注册地区填列(应填至城市名)。
3.单位负责人:指填报该套报表的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上报时需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4.企业联系电话:填报该套报表的企业(单位)应当完整填列驻在地国家和地区代码、长途区号和电话号码。
5.编制日期:指本套报表编制完成并加盖公章的实际日期。
(二)封面右边
1.企业代码:本代码包括三类,即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集团)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境内投资单位代码应按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报,境外企业的代码应由境外企业集团本部或境内投资单位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统一编制并下发,如有上年代码应与本年代码衔接一致。
(1)境外企业集团三类代码的填报方法:
①集团企业填报合并报表的企业代码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本企业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
②集团企业本部填报企业代码时,视为集团一级子公司,三个代码一致。
采用差额表方式生成集团合并报表时,差额表的企业代码比照集团本部企业代码的填报方法。
③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的企业代码,按规定填报三类代码。
(2)境内投资单位、境外企业三类代码比照境外企业集团填报。
2.隶属关系:指境外企业或境内投资单位在境内的行政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分别如下:
(1)中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即前6个空格)填零,部门标识码(即后3个空格)根据境内所属部门标识代码填报,即按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中对应本集团的3位代码填报。
(2)地方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填报,具体填报方法是:
①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2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如山东省省属企业一律填列“370000”;
②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市属企业一律填列“370100”;
③县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县县级企业一律填列“370123”。
部门标识码(即后3个空格)根据企业隶属的行政管理部门,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编制。如:隶属各省“外经委(厅、局)”管理的企业,填报“外经贸部”代码“322”)。各地方部门、机构设置与中央对口的均应按国家标准填列。不能对应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代码。
3.企业类型:按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类型选择一项填列。此码境内投资单位不填。
4.经营形式:
(1)国有独资:指国家为惟一投资主体的境外企业。
(2)中中合资合作:指有两个以上中方投资主体或合作主体的境外企业。
(3)中外合资合作:指由中方和外方共同投资或合作开办的境外企业。
(4)其他:不属于以上三种类型的境外企业选择此码填列。
此码境内投资单位不填。
5.核算方法:指境外企业的投资单位对本企业所采取的核算方法。此码境内投资单位不填。
6.所在地区:根据所列洲别代码以及境内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94)对应填列。此码境内投资单位不填。
7.成立年份:指境外企业开办的年份。此码境内投资单位不填。
8.报表类型:此码共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0:单户表,由境外企业集团本部及其所属子公司、境内投资单位、境外企业填报本单位报表时选择此码;
(2)1:集团差额表,采用录入差额表产生合并报表的企业填报;
(3)3:境内并境外表,境外企业集团所属的境内企业并入境外企业时填报;
(4)9:集团合并表,企业在直接填报合并报表时选择此码。
9.备用码:本码可根据实际需要供企业自行编制使用。
五、资产负债表(会年外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年初数”有关指标根据境外企业(单位)上年度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填列。
2.表内“年末数”指标以境外企业规定的会计年度终数的有关指标填列。
3.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二)指标解释
1.货币资金:反映企业库存现金、存在银行的汇票存款、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2.短期投资: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
如果企业提取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项目应当以扣除跌价准备后的净值填列。
3.应收帐款:反映企业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或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坏帐准备: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
5.应收帐款净额:指应收帐款扣减坏帐准备后的净值。
6.存货:反映企业期初、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各种商品、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
如果企业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本项目应当以扣除跌价准备后的净值填列。
7.待摊费用: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反映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部分。
9.其他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10.长期投资: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并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各种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长期投资等。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投资项目,如债券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项目内单独反映。其中:“向国内投资”项目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的投资额;“合并价差”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由于合并所产生的差额。
如果企业提取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本项目应当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填列。
11.固定资产原价: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其中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应单独填列。
12.累计折旧:反映企业已计提折旧的累计数。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也包括在内。
13.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抵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14.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和大修理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在本项目内反映。
15.无形资产: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
16.其他长期资产:反映企业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17.短期借款: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