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的通知
(1994年11月14日 教师〔1994〕5号)
现将《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意见》精神,切实搞好新教师试用期的培训工作。
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
试用期是新教师成长的一个关键时期。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对新分配到小学任教的毕业生进行有目的的有计划的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积极地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的培训,对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对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深化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初等教育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使此项工作更顺利的开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小学教育工作,热爱学生;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初步掌握所教学科教学大纲、教材和教育教学常规,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对象
新分配到小学任教的中等师范学校、其他中等学校及以上层次学校的毕业生。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1、专业思想教育:了解国情、学习《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等,使新教师安心本职工作,立志做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
2、政策法规教育:学习《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未成人年保护法》和学科教学大纲等,使新教师加强教育教学法规和教学大纲意识。
3、熟悉教育教学环境:了解乡情、地方教育发展状况、教改动态,并初步熟悉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环境以及人际关系等,使新教师尽快投入教师群体之中,转变角色。
4、教育教学常规训练:运用已学过的教育理论了解和研究学生,制定班队计划、组织班队活动,做个别生教育和家访工作;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初步掌握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和考试等常规,使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