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
 (法明传〔2001〕406号 2001年9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不断规范和发展阶段,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内幕交易、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正、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安全和健康发展,应该逐步规范。当前,法院审判工作中已出现了这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但受目前立法及司法条件的局限,尚不具备受理及审理这类案件的条件。经研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