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定中适用于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纳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五大”毕业生情况比较复杂,彼此差别大,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仍然必须经过任职条件的评审。
9、现在社会流传所谓“高高工”、“教授级高工”或“研究员级高工”的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后,还会不会评聘这类职务?
根据原中央职改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工资改革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高工高定”只是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职务工资,并没有“高高工”、“教授级高工”或“研究员级高工”之类的职务,这类职务名称,人事和职改部门都不承认。今后,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也不会评聘这类职务,另外,工资达到了某一职务最低档,不能表明已担任了某一职务或具备了某一职务的条件。道理很简单,工资晋升不等于职务晋升。
10、大多数同志都赞成搞“双轨制”,为什么不尽快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呢?
这里所说的“双轨制”是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并行的制度。1983年前实行的职称评定制和1986年以后实行的职务聘任都是“单轨制”。不少同志认为,把这两种制度合起来会更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许多矛盾。我们也在积极创造条件向“双轨制”过渡,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试点。现在不能立即或尽快全面实施“双轨制”,主要是目前有两个条件还不具备:第一,评审条件没有“硬化”;第二,岗位设置也没有“硬化”。没有评审条件的“硬化”,就无法有效控制评“乱”评“滥”的问题;没有岗位设置的“硬化”,就无法解决聘多聘少的问题。搞不好就会出现只要“年头”够了,通通都得评,只要评上了通通都聘的混乱状况,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造成更多的矛盾,强化首次评聘中的某些弊端,这是不可取的。所以,现在只能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范围仅限于那些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而且只限于这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主体系列的某些层次,试点要经过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的批准。目的是从严控制,摸索经验,防止一哄而起。
11、现在各地办的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很多,有的地方规定,不经过某种培训班培训就不经评职称,人事部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人事部在这方面从未做过任何规定,而且也不允许把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与各种培训班相联系。如果有的地方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由,强制别人参加某个培训班,这是没有根据的,应当纠正,我们只能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达到什么水平,而不必也不能要求采用何种方法,培训自然是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许多同志自学成才就是例子。同时,即使参加了某种培训,也不一定能达到所要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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