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短训班、单科培训班、教学研究班要按照培训的要求,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编写适合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的教材,是保证师资培训质量的重要条件。国家教育委员会拟责成教材编写出版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编写出版教师进修教材,并录制音、像教材,供各地使用。在此之前,各地可自编或选用师范院校教材。
要建立、健全师资培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四、师资培训的办法条件
由于各地对师资培训工作的重视,经过几年的努力,师资培训的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目前在师资、经费、校舍、设备等方面还很不适应师资培训工作的需要,亟需大力加强。
要充实,提高教师进修院校、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的各种师资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师资的补充要纳入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的分配计划,择优选派,戴帽下达。要增加教师进修院校到高等学校进修的名额。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为教师进修院校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举办教师进修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教师进修院校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教师的进修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师资培训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纳入地方教育事业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应根据师资培训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参照国家对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经费及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制订教师进修院校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的开支标准和费用定额。教师进修院校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的人员编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其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确定。
要大力充实教师进修院校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的图书资料和教学实验设备。
五、师资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的紧迫性的认识,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要确定一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这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师资培训的管理机构,加强师训工作的管理的指导。各地要对本地区的师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做到合理布局,加强协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益。
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是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校长的重要职责。每个学校的校长都要对本校教师的进修提高做出计划和安排,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使各类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分期分批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要把教师进修和考核作为评定教师专业职务的晋级的内容之一。要把是否抓好师训工作做为考核校长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