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1年第33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见附件)。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出口、销售。
附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