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土地和岸线的综合使用效率,节约用地、鼓励造地;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技术,积极开发并鼓励使用运输装备的替代能源,引导行业走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健全环保监测体系。重点控制交通建设和运输中可能造成的生态变化、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引导行业走环境保护型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6条 实施“科教兴交”战略,推进交通事业发展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把行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推进“科教兴交”战略的全面实施,以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促进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交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交通产业的力度,不断提高交通行业的科技含量,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交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根据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鼓励高科技人才投身交通事业,提高交通人才整体素质,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为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7条 大力推进信息化进程,加速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以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改善运输安全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向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信息服务为战略目标,把信息化放在行业发展的优先位置,以信息化带动交通运输现代化。广泛应用现代通信、信息技术, 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及应用程度,开发利用交通信息资源,全面推动交通信息化进程。
遵循统筹规划、联合建设;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方针,建成各具业务特色的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网络,逐步建成现代交通信息网络。
第8条 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加快西部交通发展 加快西部地区交通发
展,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坚持以规划为指导、以质量为中心、提高起点并适度超前。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大投资力度,拓宽筹融资渠道,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东西部合作,使西部交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以国道主干线、水运主通道、西南出海通道、以及其他区域性大通道等交通干线为重点,力争西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9条 发展现代物流,拓展运输服务功能加强对现代物流发展的引导,充分发挥运输企业在现代物流中的自身优势和主体作用;培育和开发物流市场,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业与生产企业、营销企业的协调与合作;大力拓展交通运输企业的仓储、配送和代理等多种服务功能,促进大型运输企业由承运人向物流经营人方向转变。
公路交通以公路主枢纽为依托,以货运信息网络化服务为纽带,健全站场网络系统,构筑物流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物流服务中心、集装箱货运站和物流信息系统,促进道路货物运输向现代物流方向发展。
水路交通以港口为依托,重点加快港口集装箱中转、仓储和货物分拨中心的建设,开拓港口的中转、仓储和分拨功能,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使港口成为现代物流中心。
第10条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质量和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及加入WTO的需要,结合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实际,坚持全方位、高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方针,继续实行稳步、有序的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开放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和服务市场。培育大型公路、水运企业集团,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有效运用国际经贸规则,增强竞争意识和能力。
第11条 依法治交,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交通法规体系,加强交通立法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交通立法的质量,逐步形成门类齐全的公路、水路交通法规体系,为交通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理顺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职业道德和文化知识的总体素质,制定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和完善交通经济监督机构,强化包括审计监督在内的各种经济监督措施,规范交通经济行为,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的问题,维护交通经济秩序。
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12条 树立行业新风,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培养一支“四有”职工队伍,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政务公开、社会公示、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订创建文明规划、推行行业文明服务标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规范,使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社会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第二部分 公路交通行业政策
一、公路建设和管理政策
第13条 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的布局与规划,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公路布局规划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并与国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运输方式规划相协调。坚持公路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同步;坚持城市间线路走向与自然环境协调,注重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和规划综合性转运站场,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以及城间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协调和衔接。
在“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网、国省道干线网和县乡公路网的规划和建设。逐步提高公路干线网所覆盖的人口数量,加强县乡公路建设,进一步扩大公路的通达深度和服务范围,提高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
第14条 规范公路建设市场,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理,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准入管理和经营行为的监督,加强公路设计、咨询市场管理,重点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公路建设质量,提高公路建设效益。
第15条 公路建设与改造并重,提高公路技术等级按照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路网改造力度,逐步消除国省干线公路中的等外公路,提高路面铺装率。进一步提高路网整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等外公路的使用质量和通行能力,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
重点支持国、省道干线公路混合交通严重路段的改造;加速公路危桥的改造,提高干线公路桥梁承载能力,适应使用要求。
第16条 加强西部地区公路建设,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速西部地区与中部和东部地区、西南地区与西北地区、通江达海、连接周边国家的公路运输通道的建设。西部地区国道主干线及西部大通道按二级以上标准规划和建设,在人口密集和经济较发达地区适当发展高速公路;加快西部地区城市之间的干线公路建设,促进区域性快速通道的形成;改造国省道干线路网,提高西部地区干线路网的技术水平、抗灾能力;改善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提高通达深度。
第17条 重视国边防、口岸、少数民族地区公路建设,为国防建设及边远地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继续加强国边防公路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口岸公路,尤其是西部口岸公路的建设,改善口岸的基础设施,促进和扩大边境贸易和文化交流;加强陆岛码头的接线公路建设,解决千人以上岛屿进出岛交通;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路建设的扶植力度,增进民族团结,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辟旅游专线公路,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提供交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