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应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同时进行磁带备份,备份介质保留一个月;每季末周期备份,介质保留一年;年终进行双备份,备份介质永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 系统备份
国际结算系统中两台主机的备份采用“一对二”冷备份方式,即采用一台不低于生产机配置的机器配备两个容量足够的硬盘,分别安装WINDOWS NT和SCO UNIX操作系统,作为文件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的备份机;备份机的系统配置和参数配置应与生产主机完全一致。有条件的分行可采用一台生产主机配备一台备份机的“一对一”冷备份方式。
第七章 岗位权限设置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岗位操作权限设置:
国际结算系统的业务操作流程为:经办-复核-授权-复核-发送。二级以上的授权人员可以授权各项业务,但不得有经办或复核具体业务的权限。业务权限的设置由有权人签字后,统一交系统管理员设定。
(一)一级分行国际结算部门的权限设置:
1.经办员与复核员的操作权限为一级,其业务范围由分行结算业务部门经理分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让复核员也经办结算业务,但不能有授权权限。
2.业务经理的操作权限为二级,可授权已复核的结算业务;其授权范围由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分配。
3.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操作权限为三级,可授权业务经理权限以上的结算业务;其授权范围由分行行长分配。
4.分行行长的操作权限为四级,可授权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权限以上的结算业务;分行行长的权限按总行法人授权书拟行。
(二)二级分行国际结算部门的权限设置:
1.经办员的操作权限为一级,其业务范围由分行结算业务部门经理分配。
2.业务经理的操作权限也为一级,可复核结算业务;其复核范围由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分配。
3.二级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操作权限为二级,可授权业务经理已复核的结算业务;其业务范围由分行行长分配。
4.二级分行行长的操作权限为三级,可授权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权限以上的结算业务。二级分行行长的业务权限由一级分行制定。
(三)总行国际业务部门的权限设置:
1.业务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为一级,可授权超过一级分行权限的国际结算业务。
2.业务主管人员的操作权限为二级,可授权经过总行一级授权过的分行超权限的国际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