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科技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计规划[20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委牵头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教育发展规划)是“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88号)的原则,按照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是“十五”计划,纲要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好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
国家计委
二00一年六月十八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科技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教育发展规划)
(二00一年六月)
前言
21世纪初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复兴的进程,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归根结底将取决于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实施以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开发战略是增强综合国力的根本保障。教育发展处于个人开发战略的基础性地位,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取决于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在跨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历史进程之际,教育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关键领域。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教育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加速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关系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制订“十五”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突出体现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实施这一专项规划,要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方针,确立教育发展全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主导思想,以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为指导原则,突出改革与发展的主题,着眼于解决教育更好适应、促进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教育以新的步伐迈入全面发展新阶段,进而为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目标遵守坚实的基础和保障条件。
“十五”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所处的发展阶段,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主要矛盾及问题和面临的发展新机遇;二是新时期教育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发展战略思想和指导原则;三是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四是教育发展需要采取的若干重大政策措施;五是推进实施教育发展战略的重大建设工程。
一、战略和目标
(一)面临迈入发展新阶段的历史机遇
1、历史性的发展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