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办人员受理金穗借记卡开户时,应提醒客户认真阅读《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按规定审核《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申请表》无误后,进行开户处理。
银行经办人员用空白借记卡刷入磁条信息,录入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有关资料,为持卡人开立账户。开户后经办人员将金穗借记卡等有关单证交申领人。同时告知持卡人金穗借记卡初始密码和电话银行初始密码,并提醒其及时更改。
经办人员事后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并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申请表》上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后,按开户资料在发卡网点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按月装订保存。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凭证,销记重要空白凭证。
第二节 受理交易
一、金穗借记卡存现
(一)有卡存现
持卡人正确填写“金穗卡存款凭条”,将存款凭条连同现金、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凭条要素、清点现金无误后,刷卡、输入存现金额,打印凭条并进行核对,加盖有关印章后将回单联及金穗借记卡退交持卡人。
(二)无卡存现
持卡人无卡存现时,应在“金穗卡存款凭条”上正确填写金穗借记卡卡号、持卡人姓名及凭条中的有关内容;委托代理人存现时除应正确填写金穗借记卡卡号、持卡人姓名外还必须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登记持卡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银行经办人员对凭条要素进行审核、清点现金无误后,录入卡号。其他操作参照有卡存现办理。
(三)其他
在办理存现金额5万元以上的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换人复核。实行柜员制的经办网点必须由另外一个柜员输入其个人密码进行确认,尚未实行柜员制的经办网点,要由复核员复核,复点现金,核对凭证。
二、金穗借记卡取现
持卡人填写“金穗卡取款凭条”,将金穗借记卡和凭条一并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凭条无误后刷卡、输入取现金额,要求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打印“金穗卡取款凭条”,终端打印信息与持卡人所填写的取款凭条核对无误后加盖有关印章办理付款,将持卡人回单、现金、金穗借记卡交持卡人。异地卡持卡人办理取款时,银行经办人员付款时不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
三、金穗借记卡转账
(一)金穗借记卡与对公账户互转
经办网点办理金穗借记卡与对公账户之间的转账结算,包括转账存入和转账支出。
1.转账存入
储蓄柜台经办人员收到对公柜组划来的款项,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入账。持卡人需填写付款凭证、进账单(一式三联)和金穗卡存款凭条,一同交银行经办人员。进账单中“收款人”栏填持卡人姓名,“账号”栏填借记卡卡号。
银行经办人员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审核票据各要素无误后,将进账单第一联“回执”联加盖“转讫”章或公章交持卡人,付款凭证则通过内部传递交所属分理处对公柜组。本行票据由对公柜组记账后,通过辖内报单将款项划至储蓄网点,由储蓄柜台经办人员办理存款。他行票据则须收妥后方可抵用。
2.转账支出
持卡人办理转账支出,需填写进账单(一式三联)、金穗卡取款凭条,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网点经办员。网点经办人员应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认真审核进账单填写是否正确、有效,无误后刷卡,由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打印取款凭条。
付款款项收妥后,银行网点经办人员将第一联进账单和取款凭条“回执”联加盖转讫章或公章交还持卡人,以持卡人所填进账单第二、三联为附件,填制支辖报单(一式四联),将收款单位存款划到对公柜组。其中,第二联为记账凭证,第三联为收款单位收账通知。
对公柜组接到储蓄所(柜)划来的报单后,以进账单第二联作为记账凭证,将存款记入收款单位账户。如果收款单位在他行开户,则需将收款凭证提交票据交换。
(二)金穗借记卡与储蓄账户互转
金穗借记卡与储蓄账户资金划转,操作上分别参照存现、取现业务办理。持卡人办理转账存入,银行必须收妥后抵用。
(三)卡卡转账
卡卡转账操作参照存现、取现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必须先办理转出方的卡业务,再办理转入方的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