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盈利能力
编制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财务净现值(FNPV)和投资回收期(Pt)。根据行业财务评审需要,还可补充选用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资本金利润率等盈利能力指标。
第十四条 偿债能力
编制项目借款还本付息测算表,计算项目偿债覆盖率或项目借款偿还期。
(一)偿债覆盖率
偿债覆盖率是将项目贷款条件(贷款年限、利率、宽限期、还款方式和每年应还本金)作为约束条件下,可还款资金与应还本金的比率。
偿债覆盖率=〔(折旧+摊销费+未分配利润+其他资金)/应还本金〕×100%
偿债覆盖率在还款期内逐年计算,并据此以当年还款额占总借款额的比率为权重计算平均偿债覆盖率。
(二)借款偿还期
借款偿还期是指在设定偿债覆盖率的条件下,从借款开始到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所需要的时间。
借款偿还期=(借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年份-开始借款年份)+(当年应还本金/当年可用还款资金)
第十五条 不确定性分析
不确定性分析采用敏感性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如需要也可做概率分析。
(一)敏感性分析
一般对产品产量、产品价格、经营成本、项目投资等进行单因素分析。
(二)盈亏平衡分析
主要计算产品产量或产品价格的盈亏平衡点。
第四章 综合偿债能力评审
第十六条 综合偿债能力评审,是在借款人财务评审和贷款项目财务评审的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借款人偿债能力做出的总体评审。
第十七条 编制借款人贷款本息综合偿还测算表,计算综合偿债覆盖率或综合借款偿还期。
(一)新建项目
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即为项目偿债能力。
(二)改扩建项目
1.采用“有无项目法”计算时,若项目范围和企业范围一致,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即为“有项目”的偿债能力;若项目范围和企业范围不一致,用“有项目”效益与“有项目”范围外的企业效益相加计算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