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现场稽核办法》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
 《国家开发银行现场稽核办法》的通知
 (2000年7月19日 开行发[2000]242号)


各分行,总行各厅局、直属单位,各稽核专员组:
  为促进我行现场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稽核质量,提高稽核效率,现将《国家开发银行现场稽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国家开发银行现场稽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现场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稽核质量,提高稽核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国家开发银行稽核工作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手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开发银行各级稽核机构(包括稽核专员组,下同)开展的现场稽核工作。
 第三条 国家开发银行的现场稽核程序分为: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报告、稽核处理、稽核档案归档等五个阶段。

第二章 现场稽核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现场稽核岗位设置为:稽核组组长(必要时设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下同)、主稽核、稽核员、复核及稽核档案管理岗等。其中复核岗由主稽核或组长兼任,稽核档案管理岗由组长指定专人兼任。
  (一)稽核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稽核方案的编制报批;
  2.负责组织稽核前调查;
  3.负责组织稽核组的稽核前培训,对培训内容、方法和效果负责把关;
  4.负责对稽核实施进度、质量、问题的定性、稽核报告的撰写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核把关;
  5.担任现场稽核进点会谈主谈人,主持稽核组工作总结会谈;
  6.负责对本组稽核归档资料的必要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7.负责稽核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
  (二)主稽核岗位职责:
  1.负责稽核方案、《稽核通知书》、稽核报告、《稽核意见书》、《稽核决定书》等的起草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