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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的管理原则

  ——对提供给用户的电信终端业务进行管理;
  ——按权限对来自MSP的请求进行屏蔽。
  3.1.3.4 管理业务提供者管理功能(MSP-MF)
  MSP-MF表示管理用户装置或部分用户装置的一组管理功能。MSP-MF不能对用户接入的管理功能进行控制。MSP-MF经过授权后,能够请求来自OAMC-MF的有关用户接入的信息。
  MSP-MF的例子:
  ——请求SIMF启动维护活动;
  ——请求所允许的OAMC-MF的管理信息;
  ——提供测试响应器功能。
  3.2 其他定义
  3.2.1 网络
  本标准中的网络是指ISDN的公用部分,它是由管理部门或经认可的代理机构来管理的。
  3.2.2 运行、管理和维护(OAM)
  这三方面构成了ISDN所必需的管理功能的基础。
  3.2.3 ISDN接口管理业务
  这些业务由用户网络接口(UNI)来定义,并为用户提供管理能力(参见第9章)。
  4.ISDN的管理原则
  4.1 ISDN的通用维护原则
  ——基本维护策略是依靠尽可能多的性能监测,以便应用建议M.20中的受控维护原则。
  ——所提供的维护能力应能够明确区分是用户设备的故障还是网络设备的故障。
  ——所提供的维护能力应能够明确区分是失效还是合法的用户活动。
  ——MSP应无需干扰网络或其他区域就可以对本区域内的故障进行定位,应可以进行本地定位和远程定位,即可以穿过若干个网络或者在任何允许的管理实体之间进行定位。
  ——需要进行测试,一是补充用于故障检测的性能监测,二是提供附加的故障定位能力。
  ——用户装置应能接收从网络侧发来的失效信息或性能信息。网络应能接收来自用户侧的失效信息或性能信息。
  ——在维护运行期间,应提供能力用来控制用户接入的状态以及用户设备的状态。
  ——用户装置(或它的MSP)应能接收来自网络的有关其接入的维护状态的信息。
  ——只有管理部门可以启动用户接入内的维护动作。
  ——用户装置(或它的MSP,既可以是专用的MSP,也可以是管理部门的MSP)可以启动用户装置内的维护动作。
  为了对ISDN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各个管理部门和MSP应明确下述要点:
  ——检测故障状况,识别失效的维护实体,采取系统保护行动,通知管理部门的维护人员;
  ——对各种性能进行综合,使维护人员能对失效进行定位,这样只去失效地点一次就能完成失效的校正。
  ——提供一个合适的维护组织并具有相应水平的人员,以便完成业务中断修理次数的目标。
  ——对各种性能进行综合,便于区分是用户装置内的失效还是网络中的失效。
  ——对各种性能进行综合,便于区分是失效还是正常的用户活动。
  4.2 用户接入的监视和端到端性能监测
  每个维护实体(ME)和维护实体组(MEA)都应按建议M.20提供各自的性能测量,以便进行维护。所产生的异常信息和缺陷信息可用于对降质状态下或不可接受状态下的ME或MEA进行检测和识别,并向相关的管理实体报告这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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