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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通知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新技术产业领域,选择一些重点工业城市,实施若干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10月,首先启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其他项目将陆续发布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的作用,动员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行动,沟通培训机构与企业的联系,促进职业培训与岗位开发相结合,强化高级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推广新技术、新技能在职业培训领域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创新培训形式,开展远程职业培训,推动多媒体音像、仿真模拟教学技术的应用。
  (三)推动企业落实培训经费,大力开展职工培训,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改革,探索实行与企业生产和职业学校教学实际相结合的鉴定模式。加大技师考评改革的工作力度,使经过培训的高级技工,通过公开考评的方式,取得技师职业资格,促进高技能人才尽快成长。
  (五)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技术职业(工种)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实施情况加强劳动监察,对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并给予处罚。
  (六)利用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职业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特别是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培养具备高级职业资格的专业理论和生产实习指导“一体化”教师。
  (七)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活动,表彰奖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库,定期组织同业技能交流活动。
  (八)逐步完善职业分类、标准、教研、教材等基础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计划》和行业、企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开发和出版一批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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