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查中,核查小组通过调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总帐、分类帐和明细帐记录,对公司所报交易的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在完整性核查的基础上,核查小组对国内销售价格、出口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和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的价格调整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对不同内容进行了重点核查。被核查公司进行了准备,并对核查工作给予了配合。公司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了调查官员的询问,并提供了有关证明材料。
外经贸部对实地核查中搜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依法对该案做出本初裁决定。
(三)损害调查
立案后,国家经贸委成立了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组,确定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期为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
2001年7月17日、18日和19日,国家经贸委向国内相关生产企业和进口商分别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反倾销调字[2001]第07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反倾销调字[2001]第08号),7月18日向有关外国生产商发放了《国外生产者调查问卷》(反倾销调字[2001]第09号)。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回国内生产者问卷答卷3份、国内进口商问卷答卷7份、国外生产者问卷答卷3份。2001年8月,调查组对申请人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
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7月11日、7月26日和27日分别召开申请人、被诉方意见陈述会,听取了申请人和被诉方对本案的意见。申请人及美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相关利害关系方先后数次提交了对本案的书面意见或评述。
根据本案产业损害调查进展情况,2002年1月15日国家经贸委召开了本案上下游企业座谈会,听取了赖氨酸生产企业和赖氨酸上下游企业对本案的意见;1月22日召开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听取了各利害关系方对本案的意见。
国家经贸委对申请书、收回的调查问卷和实地调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评述依法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
调查机关严格依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请求,将本案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29224110、29224190”项下的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对该被调查产品的描述如下:
名称: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
英文名称:L-Lysine Monohydrochloride Feed Grade (L-Lysine.HCL Feed Grade)
化学分子式:C6H14N2O2.HCL
制造工艺: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主要是采用淀粉(或将淀粉糖化后得到的糖液)或糖蜜作为主原料,用发酵法生产,经过发酵、分离和精制而成。
物理形态:从物理形态上分类,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分为结晶体状态和液体状态,两者只是在浓度含量和物理形态上存在不同。饲料级结晶体状L-赖氨酸盐酸盐产品为白色或淡褐色粉末,无味或有特殊气味,易溶于水,难溶于乙醇及乙醚,长期暴露于空气中会吸潮结块。饲料级液态L-赖氨酸盐酸盐产品为深褐色液体,具有特殊气味,久贮有少量沉淀,PH值为5.0-6.0。此次反倾销调查的被控倾销产品范围包括液态和结晶体态的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
主要用途: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是一种饲料添加剂。纯度为98.5% 的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通常以0.1%到0.3%的比例添加到猪和鸡的饲料,也可用作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原料。在饲料中科学地加入工业生产的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可以补充饲料中氨基酸的不足从而使饲料中的氨基酸比例平衡;可以节约饲用蛋白质并提高饲料利用率;能提高畜禽生长速度,缩短饲养周期,降低饲养成本;可有效地改善畜禽消化机能,减少疾病,增强畜禽抵抗力;在肉猪和肉鸡饲料中添加赖氨酸可以改善肉质,提高瘦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