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式:18=19+20
11、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12、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安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四部分内容:
(1)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a.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设,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b.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c.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
d.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e.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f.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g.装饰装修工程。
(2)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包括:
a.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
b.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3)其他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注册登记为装饰装修类企业完成的产值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a.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产值。
b.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如化工厂、炼油厂用的各种罐、槽,矿井生产统一使用的各种漏斗、三角槽、阀门等)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13、装修装饰产值:包括装修、装饰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14、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指建筑业企业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产值。
平衡式:22=25+26+27;22=23+24
15、竣工产值:指全部完成设计要求所规定的或合同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内容,达到交工条件,经甲乙双方验收的单位工程的全部价值总和。
16、企业全部工程施工面积:不论是从业主或总包单位承接的施工任务,都计施工的面积。
(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和在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也包括以前报告期停工,在本期复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2)本期新开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新开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衡式:30=29
(3)投标承包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中,建筑业企业通过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招投标后得到的房屋建筑面积。平衡式:31=30
(4)投标承包中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投标承包的房屋建筑面积中,属于报告期内新开的房屋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在本期新开工面积中,属于通过投标得到的房屋建筑面积。32=31
(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或合同承包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
17、企业全部工程施工面积中从业主直接承包的工程:直接从业主承接的施工任务。是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和在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也包括以前报告期停工,本期复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是指从业主直接承包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2)本期新开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新开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衡式:35=34
(3)投标承包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中,建筑业企业通过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招投标后得到的房屋建筑面积。平衡式:36=35
(4)投标承包中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投标承包的房屋建筑面积中,属于报告期内新开的房屋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在本期新开工面积中,属于通过投标得到的房屋建筑面积。37=36
(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或合同承包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
18、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企业职工人数,包括企业自有职工平均数和外单位借来的工人和外来劳动力参加本企业施工活动的平均人数。
19、期末从业人数:指报告期末的人数,也就是取得本企业劳动报酬的人数。
20、企业营业额:反映企业经营规模和施工生产实力的综合指标,指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第一、二产业产值和第三产业营业收入的总和。
21、“在境外”:指企业经营活动在中国国境以外,也包括港、澳、台在内。
22、“在省外”:指省属企业在企业所在省以外,即其他省、直辖市从事的经营活动。
三、建筑产品产量完成情况
本表只观察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竣工的建筑工程实物量和价值量,及其总量和自行完成方面的指标。
1、房屋建筑工程:指报告期内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对总量按下面所列的工程用途和结构分组。
2、住宅:指建造的房屋建筑,属于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供人们居住的房屋。
3、商业、服务用房:商业用房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服务用房指浴室、理发、照相、旅馆,以及各种日用品修理等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用房。
4、宾馆、饭店:是商业、服务用房的一部分用房,不过,它的建造标准比上述的商业和服务用房高。
5、办公用房: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6、教育、科研用房:指独立的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实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台的科研用房在内)。
7、文化、体育用房:指俱乐部、影剧院、文化馆、展览馆、宗教寺院等各种文化用房,以及各类学校(包括党校、技校、干校、工读学校和幼儿园在内)的教室、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等有关文体用房。但,不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和学生宿舍等非教育用房。
8、厂房、仓库用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建筑,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仓库用房是指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外贸及其它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9、其他: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人防地下室、厕所、汽车库等。
平衡式:01=02+03+04+05+06+07+08+09;04=03
10、公路:指连接城市、乡镇,达到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能通行汽车的等级道路。不包括没有辅装路面的土路。
11、铁路:也是陆上主要运输线路,由路基、桥梁、隧道、涵洞、钢轨、枕木等组成,它是运输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之一。铁路线路长度包括: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和特别用途线。以延长米统计。
12、港口工程:仅指码头吞吐量。
13、电站和送电线路:指建成后能单独发电的电站和向外输出架设的线路长度。
14、石油化工工程:指为石油化工制造和输送所需铺设管道的长度和安装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