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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五”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
 《“十五”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经贸贸易[2002]7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地方商委(行业办):
  为加强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我委制定了《“十五”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十五”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迎接国际竞争和挑战,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提出《“十五”期间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以加强宏观引导,加快促进我国商品流通现代化发展,提高商品流通行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一、现状与形势
  (一)行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现状。
  “九五”期间,我国商品流通行业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市场加快发展,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6%。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5.7%和4.7%。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2000年人均消费中食品支出比重分别比1995年下降9.4%和7.2%,用于医疗保健、交通运输及文化教育方面的支出比重则分别增长8.5%和6.9%,恩格尔系数逐步降低。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流通产业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和业态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充分竞争、共同发展的流通格局基本形成;传统营销方式逐步得到改造,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仓储式商场、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成长迅速,电子商务的兴起,已经成为商品市场中新的增长点。2001年全国限额以上商品批发、零售、餐饮业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已发展到1124家,门店达21784个,实现销售额2139.8亿元,同比增长37.7%,占同期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零售总额的5.7%;2001年,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中股份合作制企业及股份公司近3000家,已有70多家流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一批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流通集团企业正在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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