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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B级以上的锅炉安装证书。
  (2)有大型矿井的配套施工机具,竖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30米以上,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60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100米以上,露天矿年剥离量250万立方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安装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4)承担100吨以上设备吊装和组装,安装中、低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5)安装、调试11万伏以上变电所,安装、调校自动化仪表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化学矿山建筑安装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化学矿山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C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有中型矿井的施工机具,竖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20米以上,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40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80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承担50吨以上设备吊装和低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试3.5万伏变电所,安装、调校一般自动化仪表的施工能力。
  (5)安装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化学矿山建筑安装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小型化学矿山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2.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类压力容器组装及D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有一般矿井施工主要机具,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25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50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承担20吨以上的设备吊装能力和低压设备、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度6千伏变电所,一般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5)具有安装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各级化学矿山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型矿井(露天)井下采、选联合矿山项目的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化学矿山项目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化学矿山项目工程的施工。
  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各级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大型石油化学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化工或炼油装置。
  (2)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地面建设工程。
  (3)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装置工程。
  (4)大型储油库工程,其中必须含有单座容积2万立方米以上的油罐或400立方米以上的球罐。
  (5)大型输油、输气管道工程。
  (6)以金属结构预制为主的施工企业,年钢材处理工作量为2500吨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技术工人工种齐全配套,铆工、钳工、焊工、无损检验人员等主要工种应能满足石油建设的施工要求。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具有适应石油建设施工需用的配套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配备有能进行野外施工作业的拉运、吊装、焊接、检测等专用机具、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8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中型石油化学工程或化工及炼油装置。
  (2)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地面建设工程。
  (3)油气田气体处理装置。
  (4)中型储油库或单座容积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油罐工程。
  (5)油气管道集输工程。
  (6)以金属结构预制为主的施工企业,年钢材处理工作量为1500吨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适应石油建设施工需用的配套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配备有能进行野外施工作业的拉运、吊装、焊接、检测等专用机具、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6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石油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各级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国内各类石油建设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除特别复杂的国内大型石油建设项目外,可以承包其它石油建设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石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
  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各级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8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独立承担过成套引进装置或两个以上大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具有专业配套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和人员,配备齐全的理化、金相和无损检验手段,近三年承建的工程中获得过国家、省(部)级优质工程。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5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安装及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证书,一定的钢结构和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制造能力。
  (2)安装3000千瓦以上大型透平压缩机机组和1.2万千瓦透平发电机机组的能力。
  (3)一次吊装300吨以上大型设备的能力。
  (4)安装铬钼、高铬镍热合金钢、不锈钢等特种材质高、中压设备及管道的能力。
  (5)11万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能力,安装调校各类自动化仪表的能力。
  (6)单座容积在2万立米以上浮顶油罐和1000立方米以上球形罐的施工能力。
  (7)B级以上锅炉安装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一般装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具有专业配套的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和理化及无损检验手段,近3年承建的工程中获得过省(市)级优质工程。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4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和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2000千瓦以上大型透平压缩机机组的能力。
  (3)一次吊装200吨以上大型设备的施工能力。
  (4)3.5万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和一般自动化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5)单座容积在1万立方米以上油罐的施工能力。
  (6)C级以上锅炉安装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的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配备有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具备主要检测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省(市)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一般机泵的施工能力。
  (3)一次吊装80吨以上的施工能力。
  (4)中、低压工程的施工能力。
  (5)6千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及一般电器、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各级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国内外大型石油化工项目的施工、技措改造和各类装置的检修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除大型石油化工主要装置以外的各类装置和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措改造和检修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石油化工项目和中型项目辅助工程的施工及技措、检修工程。
  核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核工业建设的施工企业分为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核工业建筑施工企业
  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反应堆、扩散厂、核武器研制基地、核电站、放射性化工厂、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中两项以上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完善的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完善的测试检验手段。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放射性化工厂、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中两项以上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较完善的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比较完善的试验检测系统。
  各级核工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反应堆、核电站、扩散厂、核武器研制基地、核科研、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各类核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核工业建筑施工三、四级企业执行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三、四级企业资质标准及营业范围。
  二、核工业设备安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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