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按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对违法违规经营的,要收集掌握证据,尤其对一些自恃场面大、后台硬、群众反映较多或被有关部门多次查外过的场所要重点摸查。通过调查摸底,要确定一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
(三)集中整治阶段。要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本次专项行动提出的标准和各地确定的比例进行压减,依法关闭一批非法经营和违法经营、治安问题严重的场所;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肃处理一批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的公务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要在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各部门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重点放在娱乐、服务场所是否达到压缩数量,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省区市确定的重点督导地区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适时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统一领导,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并亲自参与指挥专项行动,尽快制定出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得到支持,确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专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联合执法中,要共同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以推动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恪尽职守,严肃执法。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存在违法经营活动等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要坚决依法查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对查获的行为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绝不能降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