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草业各分支需要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如下:
(1)草地经营:生物统计、草地生态、植物分类、测绘学、草地培育、草地经营与管理、草地利用、草地保护、草业系统工程、运筹学、
草原法。
(2)草地保护:草地生态、草地培育、灌溉、草地管理与法规、数理统计、生物防治、化学保护、草地防火、草地病虫鼠防治、
草原法。
(3)牧草与饲料作物栽培:牧草与农作物栽培学、植物学、植物生理、土壤学、数理统计、气象学、牧草与饲料病虫鼠害防治、牧草与饲料加工利用。
(4)牧草、饲料作物遗传育种:植物学、栽培学、土壤学、气象学、植物生理、草地生态、生物统计、牧草饲料作物遗传育种、牧草、饲料病虫害防治、草地生态。
(5)牧草加工、贮藏:牧草学、饲料学、加工工艺、防腐学、干燥学、饲料加工机械、产品检验、产品管理条例、生物化学、饲料分析。
(6)草地勘察:草地学、运筹学、技术经济学、测量学、草地开发与规划设计、牧草生产技术、草地经营与管理、地理学。
(7)经济草类(包括草坪)开发:草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草类产品加工利用、商品学、植物学、草地生态、牧草及饲料作物病虫害防治、作物栽培、产品检验、土壤与气象、作物遗传与育种。
4、了解本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和主要法规、政策及国内科技现状。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曾参加制订县以上或中型以上生产单位的生产和技术工作的短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全过程。
(2)掌握畜禽养殖技术操作规程,独立解决过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3)熟悉本地区、本行业品种优势、生产条件、市场情况、科技信息。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5)熟悉计算机应用,并能熟练操作。
2、任助理畜牧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科技和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的参加者。
(2)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3)县以上畜牧、草业科技和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4)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技术推广(改进)、科技项目三项以上。
(5)为主撰写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等二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