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了解本专业国内的科技现状,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程。
3、了解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有:渔业经济、生物、环境保护、制冷与冷藏、食品工程、食品科学、机械设计与制造、船体、船电、轮机、无线电、电子工程等。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组织或参加过制订县以上行业性、区域性或中型以上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工作发展规划的全过程。
(2)掌握技术操作规程,并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3)熟悉本专业、本地区的水产自然资源、品种优势、生产条件、市场情况和科技信息。
(4)能够指导初级水产技术人员完成科研、技术推广、开发和渔业执法监督等工作。
(5)了解计算机原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在参加县级以上或区域性的水产某一分支领域的区划、战略、决策等综合性的研究中,承担其中某一专项的研究,写出主要章节内容,通过评定,符合要求。
(2)参加过本专业县级以上或区域性调查研究、发展规划或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中长期规划的制订,并参加组织实施或进行技术指导工作二年以上,取得较好效果。
(3)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加过以下工作之一:
①曾参加地级以上水产方面的开发、技术推广等工作不少于三年。
②国内外技术项目、技术设备、新品种或新工艺等引进工作,提出测试方案,参与可行性论证,并参加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③省、部以上科研项目、技术推广项目一项以上。
④地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推广项目二项以上。
⑤参加以县为单位的大面积、大范围技术推广项目,推广面积占本县可推广面积数至少20%以上;在山区或小块地区达10%以上。
⑥参加地级或跨县较大规模的技术推广项目,推广面积占可推广面积的15%以上。
(4)参加编写、修改地级以上(或区域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一项以上。
(5)参加渔业新技术操作规程的起草、编写和修改工作的全过程。
(6)参加水产养殖、捕捞或水产品加工新技术、新成果开发与技术推广的全过程。
(7)负责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二种型号以上三等渔船的设计制造或改造设计,负责船、机、电其中一项设计、绘图以及施工技术指导。
(8)参加二种型号以上渔业仪器的设计试制;或主持500吨级水产冷库技术指标设计、调试运行的技术工作;或三种新型网具的设计制造。
(9)参加或负责过三种型号三等以上渔船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或二种三等以上渔船图纸审查、渔船检验及试验工作;或五种渔用新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并写出负责的子课题检测和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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