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中央直属大型
企业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通告第1号)
目前,我部正在对全国道路货运企业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部分中央直属大型企业(包括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虽然其营业执照上有道路运输经营项目,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致影响了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和道路运输业务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部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尚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中央直属大型企业(包括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其道路货运净资产在6000万元以上,并拟以该企业名义申报道路货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的,可直接向我部公路司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运净资产在6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营业执照有道路运输经营项目,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可到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我部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自有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行驶证复印件);
四、企业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办公、营业场所、停车场地等证明材料;